4月1日上午,區委常委、宣傳部長、副區長史紅峰召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會議,區督查局、住建局、消防救援大隊、房管中心及相關鎮辦負責通知參加會議。
會議要求:一是提高思想認知,壓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。物業單位要打通高層住宅“生命通道”,禁止非法占用消防車道,做好消防車通道標線、標志劃設和警示牌設置,引導車輛規范停放,確保消防車輛通道暢通。二是強化消防安全日常巡查,積極開展自查自改工作。要加強對小區內部日常防火巡查以及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,確保其在火災撲救中能夠發揮應有作用。三是針對未進行消防驗收或備案的小區要高度重視,切實提高政治站位,加快整改進度,統籌協調,確保盡快整改驗收到位。